从2004年开始已经实行了近4年的《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日前已经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后发布实施。《规定》中最新加入了天安门地区不得携带的4大类物品。
《规定》指出,凡进入天安门地区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天安门地区的社会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携带的物品有: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等危险物质;枪支、弹药、匕首等管制器具;毒品、淫秽等违禁物品;影响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其他物品。
而且公安机关可以对进入天安门地区的人员、车辆组织实施检查。
对于天安门地区的具体方位描述,《规定》也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天安门地区是指东起国家博物馆东侧,西至人民大会堂西侧路(不含西侧便道),南起正阳门箭楼南侧便道,北至故宫午门的区域。
《规定》同时要求,在升降国旗、举行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公安机关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对主要人员通道、公众聚集部位等易造成人员拥挤或者易发生事故的场所和部位的现场巡视、管理工作。针对人员密集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引导、疏散工作。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