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警察厅的统计数据显示,韩国2007年的性犯罪案件数量约达1.5万起。目前韩国对性犯罪的惩罚,主要有判刑、罚款、公布性犯罪者名单、强制进行社会服务及“性犯罪者夜间禁止出行”等措施。这些措施的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预防、减少性暴力犯罪的发生。
随着《关于对特定性暴力犯罪者附着定位跟踪电子装置的修改案》今年9月正式生效,给性犯罪惯犯安装电子追踪装置无疑将是对犯罪分子又一行之有效的震慑。
强力推进立法工作 在韩国,给性犯罪惯犯强制佩戴定位追踪器的建议由来已久。2006年2月17日,一名50多岁的罪犯在首尔龙山区强奸并杀害了小学四年级女生并焚尸灭迹。而该罪犯还曾对5岁的小女孩进行过性猥亵,并且案发前5个月刚刚经过了缓刑期,还有着9次前科记录。该事件发生以后,韩国政府和朝野议员分别向国会提交了4项和7项相关法案。这些法案包括,让性犯罪者戴上定位电子手镯、收集并建立基因鉴别数据库、禁止缓期执行并提高量刑标准等。
2007年4月2日,韩国国会正式通过了由大国家党提出的《关于对特定性暴力犯罪者附着定位跟踪电子装置的法律案》,俗称“电子手镯”法案。其主要内容包括,给性犯罪惯犯强制佩戴电子手镯或脚环等装置,监视其位置。对象是因强奸、强制性骚扰等性暴力犯罪而被判刑2次以上的性犯罪惯犯和对未满13岁儿童有过性犯罪的人。手镯的佩戴期限为5年,该法原定在颁布1年6个月后的2008年10月左右开始生效。
根据该法案,给罪犯戴上电子手镯的程序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因犯下性暴力罪而接受改造的人,将由检察官申请,审判员决定是否接受这一申请,程序与拘留相似。对在服刑过程中被假释的罪犯,将由法务部审查委员会决定是否给其佩戴电子手镯。
谨慎提出修正法案 为积极推进对性犯罪惯犯的“电子监督”制度,在大国家党提出的《关于对特定性暴力犯罪者附着定位跟踪电子装置的法律案》基础上,韩国法务部进一步起草了修正案,扩大了电子手镯对象及范围,并递交给国会审议。
韩国法务部提出的修正案规定,应佩戴电子手镯的性暴力犯罪包括刑法中规定的强奸、性骚扰、强制性骚扰、对未成年人实施奸淫及性骚扰、强盗强奸等犯罪行为。也就是说,“性暴力犯罪特别处罚法”中规定的特殊强盗强奸及未遂犯,“青少年性保护法”中规定的对青少年实施强奸、强制性骚扰的犯罪等,与性暴力有关的所有罪犯都可能成为电子手镯的强制佩戴对象。
修正案还规定,因性犯罪被判处两次以上有期徒刑,而相关刑期累计达到3年以上者,如果在刑期满后的5年之内再犯时,就将成为电子手镯的佩戴对象。曾经佩戴电子手镯者再犯时、对未满13岁的儿童实施过性暴力并存在重犯的危险性时,也将适用这一法律。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获得假释或因治疗而监视居住期满的人员,若再次被判监视居住时,应义务性地佩戴电子手镯。缓期执行但被判需要监视居住的人,也属于佩戴对象范畴。根据检察官的要求,法院决定是否佩戴电子手镯。
这一立法动向遭到了韩国人权和市民团体的反对,他们认为该法案将严重侵犯人权。考虑到涉及人权等敏感问题,加之缺乏类似的执法经验,韩国法务部组建了由学界、业界专家组成的顾问团。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政府部门对在野党提议的法案予以修正并积极推进,还提出了更加强有力的法案,这在韩国立法史上还是不多见的,因此加快了该法案在国会处理的速度。
今年5月22日,韩国国会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对特定性暴力犯罪者附着定位跟踪电子装置的修改案》,强化了两方面内容:将电子脚镯佩戴允许期限从原来的5年延长至10年,并且将法案生效日也从今年的10月份提前到9月份。
“电子脚镯”即将启用 此前,韩国法务部于2007年10月首次公开了手表状的电子脚镯。法务部解释说,虽然一直称之为“电子手镯”,但实际上是佩戴在脚腕上,原因是考虑到犯有性犯罪前科人员的人权,尽量避免被他人发现。但如果因为身体的问题,不能佩戴在脚腕上,仍要戴在手腕上。
在佩戴电子脚镯的同时,佩戴者还要将手机大小的便携式定位装置戴在腰上或放在口袋里,这两个装置构成了一套系统,而首尔保护观察所中央管制中心将通过人造卫星追踪便携式定位装置并进行定位。
电子脚镯佩戴者要始终把定位装置带在身上,只有在回家后才能放在指定的地方。电子脚镯内部有传感器,一旦佩戴者切断电线,就会自动向管制中心报警,佩戴者将因此受到刑事处分。
韩国法务部介绍说,推行这一计划有助于无辜民众免受性暴力的侵害,同时也可以起到震慑性暴力罪犯的作用。在制度的实施及系统建立等方面,韩国法务部向正在运营类似电子脚镯系统的以色列进行了咨询。
根据韩国于2007年8月实施的电子脚镯运营商选定结果,定位追踪应用系统开发及项目管理由三星SDS负责,电子定位追踪装置的开发和移动通信网的提供,分别由ElasticNetwork和SK电信负责。
据悉,到今年6月为止,该项目将全面完成定位追踪系统,7月至9月进入试行及系统稳定化阶段后,从此开始正式运作。
仍属立法前沿领域 对性暴力等特定犯罪行为实施“电子监督”,除了技术原因外,还因涉及个人隐私存在颇多争议,因此目前只有少数国家通过了立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对性暴力犯罪实施电子手镯等所谓“电子监督”的国家和地区只有20多个,大部分为美国的一些州和英国、瑞典、荷兰等发达国家。
韩国法务部介绍说,美国和英国以惯犯危险性较高为由,对特定性暴力犯罪者强制佩戴实时定位跟踪系统。美国的佛罗里达州、密苏里州等4个州只对判处徒刑期满的人实施电子监督,而加利福尼亚州、爱荷华州等20个州则规定在缓期执行或假释时也可实施。
韩国即将生效的《关于对特定性暴力犯罪者附着定位跟踪电子装置的修改案》,无疑在全球范围内仍属于立法前沿领域,对其他国家相关立法工作有着一定意义的借鉴作用。值得期待的是,这一法律实施后,将有效预防和减少性犯罪的发生。
电子脚镯佩戴对象: 因强奸、强制性骚扰等性暴力犯罪而被判刑两次以上的性犯罪惯犯和对未满13岁儿童有过性犯罪的人
5月22日韩国国会通过的《关于对特定性暴力犯罪者附着定位跟踪电子装置的修改案》强化了两方面内容:将电子脚镯佩戴期限从原来规定的5年延长至10年,并将法案生效日也从今年的10月份提前到9月份。
韩国法务部公开的手表状电子脚镯
近期,韩国发生多起绑架、强奸、杀害儿童案,在社会上引起了恐慌。在这一背景下,韩国国会于5月22日通过了《关于对特定性暴力犯罪者附着定位跟踪电子装置的修改案》。根据该法案,韩国将从今年9月份开始给性犯罪惯犯佩戴具有定位跟踪功能的电子脚镯,允许佩戴期限为10年。对于此法案在国会获得通过,韩国法务部相关人员称,给性犯罪惯犯安装电子追踪装置的法律正式生效后,将有效预防性暴力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