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上市公司年报暴露八大问题
记者袁名富6月1日北京报道 2007年深市上市公司年报事后审查工作已基本完成。记者从深交所获悉,该所重点审核了上市公司新会计准则的执行、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公司限售股份减持、股权激励实施和高管薪酬披露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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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年报审查,深交所监管人员通报并披露了上市公司八大问题。第一,公司治理包括独立董事履职情况与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作用发挥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有关数据显示,有52家公司独立董事的出席率低于90%,独立董事发表反对或弃权意见的仅占表决议案总数不到1%;有40家公司尚未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参与公司决策的次数偏低,平均每年仅发表意见不到3次,并且只有一家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过2次否定意见,其他所有意见均是赞成。
第二,公司盈利增长的可持续性存在隐忧。在上市公司利润总额构成中,主营业务利润贡献率降低,而营业外收支净额的比例由2006年的1.79%大幅增加至2007年的8.96%,此外,主营业务绝对金额的超常规增长,部分原因也在于股改后大股东的将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带来的公司规模扩大。
第三,新会计准则执行不够规范。有部分上市公司未能正确理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对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将未列入该问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但符合其定义的特殊项目却列入了经常性损益;还有部分公司关联债务重组收入确认随意,少数公司为了“保牌”(恢复上市)或“摘星”(避免暂停上市),突击在年底采用关联方债务重组,并将关联方的债权让步记入营业外收入,以达到盈利的目的。
第四,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投资者判断。据统计,深市主板上市公司中有28家上市公司存在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其中6家上市公司变更了会计估计,减少2007年度利润约3750万元,其余22家公司存在会计差错更正,总计减少2006年股东权益约1亿元。
第五,未能严格按要求披露高管薪酬情况,有196家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未明确披露的薪酬是否是为税前的薪酬。第六,实际控制人披露不详,有25家公司仅将实际控制人披露至集体企业层面,其真实控制人不明;部分公司所披露的大股东为循环持股方式,从其股权层面难以追溯到最终控制人。第七,内控披露有待规范,有37家公司未按要求披露内控评价报告。第八,股权激励实施仍存在问题,个别公司未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要求,根据授予职工股份的公允价值,正确计算相关成本或费用,未充分估算实施股权激励对业绩的影响,对投资者形成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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