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日讯记者张亦嵘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灾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迅速动员,紧急行动,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为抢救灾区人民生命财产、维护当地社会秩序、保持监所安全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司法部日前决定,为四川省崇州监狱记集体一等功,授予四川省什邡市司法局红白镇司法所所长方国华、四川省成都病犯监狱二监区主任科员(护师)王艳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崇州监狱距“5·12”地震震中直线距离不到50公里,地震发生后,监狱严重受损,民警、职工和罪犯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监狱民警、职工不畏艰险,奋起救灾,紧急采取了一系列抗震措施,实施“5·13”大转移,经过15个小时奋战,将处于危险地带的民警、职工和704名押犯成功转移到安全地带。
大地震发生后,什邡市司法局红白镇司法所所长方国华毫不犹豫地奔向本镇中学,一边召集逃生出来的师生抢救被困人员,一边迅速跑到教学楼、宿舍楼废墟中抢救被埋师生。经过连续几个小时的徒手奋战,他亲手救出13名学生,还找到2名遇难学生遗体,共参与营救出学生40名。
“5·12”地震发生时,正在成都病犯监狱七楼二监区值班的王艳沉着镇定,主动配合监管民警将病犯转移至七楼平台。当60多名病犯因余震不断而惊慌沮丧时,王艳大声喊道:“我是女人,我都不怕,你们怕啥?”稳住了病犯的情绪。在接到向地面分散撤离的命令后,王艳积极协助输送罪犯撤离,自己则最后离开平台。
司法部号召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警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民族精神,顾全大局,顽强拼搏,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全力以赴做好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全面胜利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