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上市公司年报高增长问题多
记者袁名富 实习生张琳6月2日北京报道 2007年上交所上市公司年报事后审核工作已基本结束。记者日前从上交所获悉,上市公司整体业绩较上年呈现47.5%的大幅增长,披露年报公司加权每股收益0.42元,创历史新高;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与年报披露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
根据2007年年报披露情况,沪市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方面出现了一些可喜的变化。非标审计意见数量和比例明显下降;多达139家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和审计机构的核实评价意见,比往年增加了三倍,上市公司内控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绝大多数公司严格执行了新会计准则,由于执行新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股东权益期初额仅调增9%左右,2007年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仅占上市公司全年净利润合计数的2.6%,实现了新旧会计准则的平稳过渡;超过90%的公司已经设立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并且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能够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
通过事后审核,上交所发现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上还存在以下问题:第一,业绩预告不规范现象仍屡禁不止。有部分公司未能在1月底前及时刊登此类公告,或者遗漏披露,也有公司前后预告不一致,对市场和投资者造成了误导。第二,部分公司仍然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有个别公司因种种历史原因长期拖延无法解决,如美尔雅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1.8亿元;也有个别公司存在新增占用现象;还有部分公司存在期间资金占用、期末结清的现象。第三,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参差不齐,评判尺度不一,部分非标审计意见运用存在不当,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审计报告的有效性。第四,董事、监事以及高管薪酬的披露不统一,不便于投资者进行分析和比较。第五,部分公司未能按照年报准则要求披露实际控制人情况,使得投资者难以了解其实际控制人和控制结构。第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的披露,偏于笼统和流于形式。较难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独立董事的作用发挥情况。第七,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存在内容过长、格式不一的情况。投资者进行横向对比的难度较大,其信息有效性也打了折扣。
针对年报事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拟对九发股份等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给予公开谴责;针对其他严重违反上市规则和年报准则的公司及其责任人,上交所还将进一步采取惩戒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