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源自创新
———山东省创新工会工作系列报道之二
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工会;哪里建工会,哪里就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维权,关键是要先建“家”,让职工在一个坚强而又温暖的组织中得到关爱。
近年来,山东各级工会就是按照这一原则积极抓牢工会组建工作,并取得了令人欣喜的佳绩。
据统计,截至目前,山东省共建立工会组织12.9万家,发展会员1624万人,分别比5年前增长129%和95%,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连年位居全国前列,省总工会被授予“全国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优秀单位”称号,并获得“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特殊贡献奖”。
山东的工会组织建设之所以不断取得新突破,得益于全省各级工会始终坚持“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结合各自实际,努力创新建会形式和方式,拓宽建会领域。近年来,各地工会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出村居、楼宇、施工项目、市场、园区和建筑、餐饮、纺织等区域性、行业性联合会的建会形式,采取单独建会、联合建会、依托建会、挂靠建会、派入建会等多种形式,有效地扩大了工会组织的覆盖面。对于外企等建会难点领域,他们坚持走发动职工、依法建会的路子。目前,山东省内的4家沃尔玛分店、24家麦当劳分店全部建立了工会组织,100多家肯德基分店的建会工作取得有序进展,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建立工会组织8835个,建会率达81.3%,落户山东的129家世界500强企业有108家相继建立了工会组织。
随着农民工队伍的不断壮大,发展农民工会员成为工会组建工作的一大重点。为了最大限度地使农民工兄弟“进家维权”,山东积极推行农民工输出地源头入会、集体登记入会、设立农民工入会窗口等多种形式,简化农民工入会、转会手续,取得了明显效果。如济南市大力开展“工地建工会”活动,寿光市将工会建到蔬菜大棚,微山县“水上工会”遍地开花,成为特色建会的成功范例。到目前,全省加入工会组织的农民工已达508万人。
为切实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完善组织工作机制,2005年,山东省总工会、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工作的意见》,将工会组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之中。各级党委、政府把工会组建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检查。截至2007年6月底,全省非公企业中有25499家单独建立党组织,7697家建立联合支部,建立基层工会81979个,发展会员9230174人。
针对县、乡工会维权能力弱,基层工会作用发挥难的客观实际,从2005年开始,山东省总工会在全省开展了“三级联创”活动。至今,已有60名重视支持工会工作的党政领导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会干部被省总授予“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在全省引起了强烈反响。此举使得县级党政领导更加重视支持工会工作,积极给予政策保障,工会履行职责的能力不断提高。
自2004年济南市历下区姚家镇建立全省第一家乡镇总工会以来,山东省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总工会建设。目前,全省1941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工会组织。其中,有569家乡镇建立了总工会。
培养和建立起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工会工作的成效。因此,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是工会切实履行维护职责,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和前提。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山东省积极推动地方工会主席按行政副职配备,目前17个市中已有15个市总工会主席按同级副职配备,50多个县(市、区)按同级副职级配备了工会主席。与此同时,山东还积极探索基层工会主席产生方式,目前,全省已有1万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工会主席通过直选产生,上级工会向企业选派工会主席206人,聘用工会志愿者、工会组织员、工会协理员870人。
5年来,通过建立健全工会干部教育工作机制和制度,山东工会加强了院校设施和师资力量建设,运用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不断拓宽教育培训渠道,全省工会干部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累计3.9万多名专职工会干部参加了轮训,4.4万多人参加了工会法律、劳动保护、劳动保障等专业人才的培训,30多万人次参加了各类适应性岗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