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湖北省仙桃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王小平、程洁夫妇因制造、贩卖毒品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和三年。这是该市出现的首例制造毒品犯罪案件。
2006年9月,王小平购买羟亚胺等化工原料和电热套等设备后,开始试制氯胺酮碱(氯胺酮的前体)。
同年底,王小平在互联网上发帖,称其有氯胺酮碱销售,并留下QQ号。2007年5月,湖南省岳阳市的易超与王小平取得联系,表示要购买1公斤氯胺酮碱,并谈定价格9000元。随后,王小平要易超将钱汇入其用假身份证开设的银行账户。款到后,王小平让程洁取出8950元。将526克氯胺酮碱用空鞋盒封装好后,王小平和程洁一起到仙桃市客运站办理客车托运。民警当场将王小平、程洁二人抓获,随后跟车到岳阳市将取货的孙某抓获,并缴获了氯胺酮碱。
(刘有道 邬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