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布第1号消费警示
时报讯 (记者 童丹 通讯员 陈丽妍) 昨日,广东省消委会发布今年第1号消费警示——小心“虚假中奖”骗局。据介绍,消费者在所购买商品附着的“中奖卡”中提示中了“大奖”,但需交个人所得税,通常消费者交税后则鸟无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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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消费者张某也在其所购的牙膏包装盒内发现了“中奖卡”,宣称她获得了人民币18.8万元大奖,通过中奖卡上的电话联系后,她轻信了诈骗分子的谎言,先后汇出所谓的“个人所得税和公证费”共2万多元,之后音讯全无,上当受骗。据介绍,不法分子在这类骗局中所用的伎俩是:违法刻制有关部门(如公证处)和单位(如某某企业)的公章,伪造所谓的“兑奖热线”或“公证处电话”,在牙膏、口香糖等日用消费品中偷偷装入印制有上述内容的“中奖卡”,以所谓的“大奖”为诱饵,骗取消费者的钱财。
广东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最高奖金超过5000元的抽奖活动,更不要相信任何“要兑奖需向主办方支付税费”的“中大奖”陷阱;如遇此类活动,不要随便拨打来历不明的电话;发现“中奖卡”骗局,请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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