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亲友贩毒 全家锒铛入狱
时报讯 (记者 杨正飞 通讯员 王创辉) 周刚经人介绍认识香港人“七哥”后从事贩毒,后因生意越做越大需要帮手,周刚先后以月薪1500至3000元雇用女朋友及其四亲友帮其贩卖毒品,结果一家子全部锒铛入狱。
消费入不敷出便贩毒
中专毕业后,周刚在湖北老家某行政单位做临时工,2004年来到东莞想开创一番事业,并找了一个开车的工作。由于整天看着老板们出入娱乐场所,于是跟着学会了消费,后来收入已无法满足消费时,2006年2月,通过朋友介绍,他认识了香港人“七哥”,经商量,由“七哥”提供毒品,他再找人来买,从中提成。
经群众举报破案
2007年3月28日,市公安局常平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周刚的“仓库”搜获含甲基苯丙胺的毒品3932.37克,含二甲基苯丙胺的毒品1696.94克,含氯胺酮的毒品227.72克,含硝甲西泮的毒品800粒,并缴获一支手枪。破案后,公安机关收缴了周刚存有的毒资500483.5元,扣押了周刚用贩毒所得购买的小汽车一辆,查封了周刚用毒资购买的常平某花园房产。东莞中院的判决书显示,以周刚为首的贩毒团伙共有5人,包括周刚的妹夫和女朋友刘红的亲姐姐,他们贩卖毒品的数量以公斤计算,警方当场搜获的毒品有6公斤,毒资50万余元。
本想赚够钱就结婚
周刚和刘红是一对恋人,“小两口”谈恋爱3年,贩毒一年多,二人共赚进了100多万,在常平镇买了房子、车子准备结婚,但在6月2日下午宣判后,“小两口”美梦破碎。
“本想赚够钱就结婚的,但现在不行了。”周刚走出法庭后说,自己被判死缓,女友则被判有期徒刑15年,婚房也被没收,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宣判后5人均不上诉
法院认为,周刚等人无视国法,非法贩卖大量毒品,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周刚还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又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数罪并罚。依法判决周刚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罪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到15年6个月不等。宣判后,4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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