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做毒品交易中间人,被判刑15年
小伙当庭忏悔跪别老母
吉启雷
近日,南京中院判决了一起贩毒案。4被告犯运输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和有期徒刑。其中被判15年刑期的25岁青年在宣判后,来到他母亲面前,磕了几个头,哭着说,一定要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来。
这个青年叫宋易(化名),25岁,南京六合人,案发时在深圳打工。宋易其实在深圳并没有好好打工,他和社会上的不良分子混在了一起,经常替毒贩子送货。去年9月2日,他接到了朋友庞某的电话,说他们已经到了深圳,现住在某大酒店,想买点“货”回南京。于是,宋易赶到了酒店。酒店里除庞某外,还有两个人,一个贾某,一个赵某,这3个人是在牢房里互相认识的。贾某和庞某都是“粉呆子”。一天,两个人在吸食冰毒时,贾某慨叹南京的毒品太贵,吸不起。庞某说,他在广州那边认识人,12万元就能买500克冰毒。贾某一听很高兴,于是两个人就带上赵某(负责保管毒资)来到了深圳,并和宋易联系上了。宋易在这个生意圈里好像很熟络,不久他介绍贾某等人和毒贩子联系上了。贾某等人花12万元买了500克冰毒,另外庞某还买了大量的其他毒品“麻果”。但毒品怎么带回南京呢。庞某买了四双皮鞋,将毒品藏在鞋子里,4个人来到罗湖汽车站。庞某本来是准备让赵某带上毒品坐汽车返回南京,但赵某不肯,因为“麻果”的味道特别大,带在身上肯定被抓。这时,宋易想了个主意,说可以托运。宋易出去买了个编织袋,将四双鞋装在编织袋里。然后宋易填写了托运单,收件人是庞某。
两天后,“货”到了南京。庞某和赵某开车到汉中门车站取了“货”。但他们没有想到,他们的行动早已在南京警方的监控之中,当运送毒品的车开到清凉门附近的高架桥上时,被早已等候多时的公安人员抓获。随后,贾某和宋易也被抓获。检察机关随后以运输毒品罪对4人提起公诉。近日,南京中级法院作出判决:贾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庞某犯运输毒品罪,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宋易犯运输毒品罪,判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赵某犯运输毒品罪,判有期徒刑10年,罚金10万元。
宣判时,宋易体弱多病的母亲也来到了法庭,她说她身体不好,恐怕是最后一次看到自己的儿子了。听到自己被判15年,宋易泪流满面,他走到母亲面前,扑通跪倒,一边磕头一边忏悔:“儿子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孝顺母亲。”
中 法 吉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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