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轿车逐渐走进百姓家庭,车辆保险行业快速发展,保险诈骗犯罪问题也日益突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汽车保险进行骗保理赔。日前,由天津市河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侯志高、鲁冉保险诈骗一案,在该区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侯志高因保险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鲁冉因保险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侯志高在天津市某汽车维修中心工作,多年的从业经验,让他慢慢“领悟”到“走保险”能赚钱。而所谓的“走保险”就是人为制造虚假的交通事故,骗取保险公司的理赔款。2007年底,侯告诉一个朋友要买一辆便宜的汽车,越便宜越好,但要能上保险。于是朋友帮他花2万元买了一辆便宜的轿车。
今年1月7日晚上,侯开始实施他的骗保计划。他找来了有驾驶证的鲁冉,让其驾自己的车撞向路边的一个水泥墩子。待交警赶来后,侯谎称自己是肇事司机,骗取了交警队的单方事故认定书,然后到某保险公司办理了理赔手续,最后骗得赔款4.98万元,全部占为己有。
(杨蕊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