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3日讯记者郄建荣坚守18亿亩耕地是条“红线”,省长、主席、市长作为“红线”的第一责任人,是否尽到了保护的责任?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今日表示,经国务院批准,该部将会同农业部、国家统计局,首次对2007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开展自查和抽查;未完成目标责任书的将暂停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规定,各省(区、市)政府对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省长、主席、市长为第一责任人。这位负责人表示,尽管2005年国办就颁布了《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但是,由于缺少严格的考核措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好不好,到目前为止并没有真正与地方政府的工作业绩挂起钩来,而且缺少强有力的奖惩措施。这位负责人认为,这在客观上也助长了地方政府对保护耕地的轻视。
这位负责人说,日前,对省级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正式启动。这次检查主要是针对省级政府2007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开展的。重点为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检查各省(区、市)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实际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变化情况;依据土地利用计划有关规定,检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执行情况;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有关规定,检查涉及基本农田的规划调整、占用和补划数量、质量程度及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依据耕地占补平衡有关规定,检查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后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程序及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依据考核办法,检查各省(区、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年度履行情况的自查情况等。
国土资源部表示,检查后,对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省级政府将予以表扬。对于目标履行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纠正,限期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和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酌情扣减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整改不力的地区,由国土资源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这位负责人表示,8月底前三部门将把检查情况报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