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去年破获冒牌奥运吉祥物“福娃”匙扣、手表等。(图片来源:文汇报)
中新网6月4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网上出售伪冒“祥云”火炬事件,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部长武树臣表示,要看所售的火炬、使用标志是否存在侵权问题,相信港府相关部门会处理。
该官员表示,在“一国两制”前提下,发生在香港的侵权行为由港相关部门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处置。他并称,在香港知识产权保护有一套成熟的法律,相信有关部门可以切实保护北京奥运会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售奥运特许商品须获授权
北京奥组委负责人表示,奥运特许商品火炬模型在香港是准许销售的,但销售网点要得到相关授权。北京奥运会祥云火炬则是不对外销售,只是赠予奥运会火炬手作纪念,至于火炬手会否把火炬出售,是否违反香港相关法律,如果出现假冒火炬,均要由港府部门针对相关法律做出处理。
据了解,目前国际奥委会和北京奥组委、中国奥委会依法享有奥运标志如福娃或火炬等专有使用权。在保护相关权利方面,最基本的原则就是授权使用,未经授权禁止使用,无论他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只要没有被许可的,都被禁止使用的。
非赞助商用奥运元素违法
目前一些非赞助企业,在广告中使用奥运元素,使公众认为该企业与奥运有一定的联系,比如在火炬传递中,有一些非奥运赞助企业,用火炬的形象在做广告。这样的行为都是比较典型的隐性市场行为,这些行为也是不允许的。
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副部长陈锋说,今年7月11日至9月17日期间北京将对重点区域进行广告控制。此外,奥运会期间所有奥运场馆也要做到“清洁场馆”原则,观众不得着非赞助商企业服装、带非赞助商饮料入场。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