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6月4日电 昨日,武汉市公安局向各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发出通知,在全市正式启动异地采集“二代证”人像信息及市内跨区(所)受理“二代证”工作,以方便群众办理“二代证”。
本市户籍人员在外地采集人像信息受理程序:本市户籍人员在外地工作或生活,因特殊原因无法回汉办理二代证的,可在当地派出所采集“二代证”人像信息,用U盘或光盘储存或网上传递等形式,委托在汉亲属办理“二代证”;代办人携带办证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居民户口簿、原身份证等资料到办证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申请。
派出所审核代办人身份证,留存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要求代办人书面承诺,若因代办身份证引发的法律责任,一切后果由代办人承担;派出所户籍室民警对符合办证标准的人像,应进行“五核对”,即:核对代办人身份证、办证人人口信息、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人像信息,核对无误后,当场登记、受理“二代证”;对不符合办证标准的人像信息,民警应当退回申办资料。对主要户口登记项目有差错的,按规定办理项目变更、更正手续后再办理“二代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无人像信息或常住人口登记表上无相片的以及人口信息系统中的相片和办证人人像无法确认是否一致的,经责任区民警核准,确保人像一致后再受理
本市居民跨区(所)申领“二代证”受理程序:本市户籍人员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全市任何一个派出所户籍室申领“二代证”。因技术条件限制,目前只受理丢失补领、损坏换领“二代证”。首次申报、换领“二代证”的,仍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六个主要登记项目(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住址、人像)无差错的,可当场受理;主要登记信息不一致或无人像信息的或无法确认办证人和信息库中人像信息是否一致的,民警应告知申领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办。
本市暂住人员人像信息采集程序:在本市长期工作、生活的暂住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回原籍办理“二代证”的,可持暂住证、原身份证等证件到暂住登记地派出所采集人像。派出所户籍室民警上网核对申请人“暂住人口登记信息”,查验证件无误后免费照相,保存在其自带的U盘或光盘中,以方便暂住人员传输回原籍办证。如申请人未登记暂住人口信息,应先办理暂住登记。
市局户政部门要求派出所受理民警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真正落实执法为民思想,把便民利民、服务群众贯穿换发二代证工作的始终。窗口民警要热情服务,细致工作,认真履行告知义务。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坚决杜绝在异地采集人像信息和武汉市跨区(所)办理二代证工作中乱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方定信王蓉张志峰)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