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二药”案主犯一审判无期
本报讯 据《扬子晚报》报道,6月3日,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出消息,“齐二药”假药案主犯之一王桂平因犯危害公共安全、销售伪劣产品、虚报注册资本这三重罪,日前被该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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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辗转全国多处取证
2006年4月,广州市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因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导致十多名病人死亡,从而引发了震惊全国的“齐二药”假药事件。泰兴籍犯罪嫌疑人王桂平,因涉嫌向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销售假冒的药用材料“丙二醇”被公安部通缉。
江苏泰兴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很快将犯罪嫌疑人王桂平捉拿归案,并辗转广东、黑龙江、重庆、浙江、山东等10多个省(市、区)调查取证,最后查明王桂平伪造“中国地质矿业总公司泰兴化工总厂”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用“二甘醇”冒充药用“丙二醇”销售给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致使该公司生产出来的“亮菌甲素”不合格,最终导致14名患者死亡。
处罚金40万元没收29万元
此外,王桂平还虚报注册资本,成立江苏美奇精细化工公司,以“二甘醇”假冒“乙二醇”销售给重庆市某化工有限公司,以“二甘醇”假冒“二聚丙二醇”销售给浙江省宁波市某日用品有限公司,累计销售金额30多万元。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桂平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危害公共安全、销售伪劣产品及虚报注册资本这三重罪行,依法应予严惩,遂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9万多元。
另悉, 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已经倒闭。 (裕顺、文俊、国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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