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上火车了,黄顺科(右二)对检察官非常感激
6月1日傍晚,从四川省广元市到辽宁省抚顺市打工的黄顺科做梦也想不到,自己刚刚还在看守所被羁押,这会儿却登上了返乡的列车。面对前来送行的检察官,他流着泪说:“谢谢,我今后一定好好做人,回报社会。”
黄顺科是广元市朝天区青林乡人。今年春节过后,他随几个老乡来到辽宁省抚顺市打工。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8级大地震后,黄顺科心里异常焦急,因为家乡广元离汶川震中不足100公里,家有年迈的父母和奶奶。
因与家人联系不上,黄顺科心急如焚,遂与几个老乡决定返乡寻亲。5月14日,几人搭乘抚顺到沈阳的汽车,准备先从沈阳乘火车去往成都,再想办法辗转回家。到达沈阳北站后,几个老乡顺利登上列车,黄顺科却因身份证丢失,没有被准予上车。为凑齐回家的路费,黄顺科夜里来到沈阳市皇姑区一小区,趁无人之机从一面包车上卸下两块电瓶,不料刚准备逃离就被巡逻民警抓获。经估价,被盗电瓶价值1100元。这样一来,黄顺科不仅回家无望,还要受到法律制裁,被关押在看守所的他一时情绪失控。
5月16日,皇姑区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官李成国在例行巡视时发现这一情况,在与公安机关办案人核实后,立即向院领导作了详细汇报,同时对黄顺科进行安抚,向他讲解法律规定。5月21日,此案被移送到检察院提请批捕后,该院检察长黄伟要求启动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从快办理,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5月26日,皇姑区检察院对黄顺科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5月27日,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黄伟亲自督办此案,案件承办人拿出拟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5月30日,经该院检委会讨论,大家一致认为黄顺科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黄顺科的犯罪动机确属地震后归家心切,一时冲动实施盗窃行为,情节较轻,且赃物及时被追回,未给被害人造成实际损失,加上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同日,该院即对黄顺科涉嫌盗窃案作出不起诉决定。另外,该院还资助黄顺科购买了火车票,帮助其顺利返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