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为妥善安置“5·12”地震孤儿,维护地震孤儿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市民政局于日前正式出台了《成都市“5·12”地震孤儿安置办法》。凡在我市范围内抚养、收养地震孤儿的,都将按照这一办法执行。
据介绍,根据该《办法》的界定,地震孤儿是指在“5·12”地震中父母双亡的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其中,在地震前父母一方已死亡,在地震中父母另一方又死亡的,也属于地震孤儿。
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儿和暂时查找不到父母的儿童,已经由当地政府予以妥善的照顾和安置,并将尽一切可能查找孩子们的父母和亲人。在灾区的生产和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正常后,地震孤儿的收养工作将依法展开。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一些人士也指出,在目前,地震孤儿最需要的还是心理安抚、疏导、查找亲人,近期不宜被过多打扰,因此短期内并不适宜办理收养。据悉,待孤儿收养工作条件成熟后,民政部门会适时公布有关消息。
抚养
除特殊情况外
监护人不得处理孤儿财产
地震孤儿由具备监护能力的亲属、朋友或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在收养地震孤儿前,必须先行确定孤儿的监护人。
那么,哪些人可以成为地震孤儿的监护人呢?《办法》指出,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地震孤儿的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地震孤儿的父母生前所在单位或者地震孤儿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的。没有符合条件的监护人的,应当送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办法》要求,地震孤儿的父母生前所在单位或者地震孤儿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同意或指定监护人之前,应当严格审查对方的婚姻状况、健康状况、抚养教育能力以及有无违法犯罪经历等情况。
监护人应当对地震孤儿进行管理和照顾,保护地震孤儿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受教育权。除了为地震孤儿的利益必须处理其财产以外,不得处理地震孤儿的财产。
收养
收养地震孤儿
起码30周岁以上才行
灾情发生后,很多好心人都表达了收养孤儿的愿望。那么,收养地震孤儿需要哪些条件?要经过哪些程序呢?
《办法》明确,收养地震孤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年满三十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与此同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的年龄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不受此限。
根据规定,单位、组织不得作为地震孤儿的收养人。直系血亲、同辈旁系血亲不得作为地震孤儿的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地震孤儿可以被收养,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不受此限。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地震孤儿的,应当征得地震孤儿本人的同意。
收养申请人严格审查
多人申请择优选择
《办法》规定,监护人送养地震孤儿,须征得地震孤儿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妹等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法变更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对收养申请人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违法犯罪经历等进行严格审查,从多名申请人中按照有利于地震孤儿健康成长的原则择优决定收养人。
办理收养登记
要到监护人户口所在地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地震孤儿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儿童福利机构所在地办理收养登记。
收养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收养申请书;户口簿和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以及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送养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身份证和户口簿;福利机构作监护人的,应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地震孤儿父母死亡证明书(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单位出具,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出具)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地震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的,还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
孤儿权益保护
除解除协议外
孤儿未成年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办法》规定,除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外,收养人在被收养的地震孤儿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地震孤儿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按照规定,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地震孤儿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维护地震孤儿的合法权益,《办法》还要求,为收养关系当事人出具证明材料的组织应当严格审查并调查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以及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状况。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责任。地震孤儿依照法规、政策享有对“5·12”地震赔偿金、抚慰金、捐助金的所有权,政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指定银行专户存储等必要方式保护地震孤儿对这些财产的所有权。地震孤儿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政部门和监护人、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对地震孤儿所有的赔偿金、抚慰金、捐助金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本报记者 李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