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姚云辉记者李丹)昨(4)日,省公安消防总队出台《四川省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消防技术措施》,从规划选址、平面布局、构件耐火性能和建筑构造、消防设施等方面对过渡房建设进行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各地消防部门加大巡逻、巡查,全力排除安置点的消防隐患。
《措施》要求安置点选址应避开地震断裂带、滑坡、崩塌、泥石流、河洪、山洪等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影响的地段,避开水源保护区、水库泄洪区、濒险水库下游地段,应尽量靠近干线公路。安置住房应成组团布置,每50套作为一个防火单元,且每组团建筑面积不大于1200平方米,安置点内主要道路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