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5日电 台“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侦办特别费案,最近将犯罪事证较具体的“部长级”官员从“特他案”改签分为“特侦案”,近期会传唤这些官员以被告身分到案说明,即可结案。据了解,侦查结果对部分卸任的“首长”不利。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据透露,特侦组预定本月底侦结的第一波“首长”特别费案,包括前“法务部长”施茂林、前“教育部长”杜正胜、前“经济部长”陈瑞隆、前“交通部长”蔡堆、前“财政部长”何志钦、前“外交部长”黄志芳及前“铨叙部长”朱武献等。
特侦组侦办特别费案,原本规画5.20前完成首波侦查,后来因为“立法院”有意修法为特别费案解套等原因,特侦组决定延后侦办时程。
据了解,特侦组最近认为部分“首长”涉案的事证已调查周全,决定将有犯罪嫌疑者改签分为“特侦案”;这些涉案“部长”及办公室幕僚过去都曾被传唤说明,检方为求程序完备,最近将以侦案被告身分再传讯涉案“首长”,可由律师陪同到案应讯。
据指出,虽然首波侦结的特别费案中,不是每位“部长”都有问题,但部分人的特别费单据核销问题严重;有些单据消费项目,即使依日前“检察长”会议的标准都无法认定是“因公支出”,这些刚卸任的“部长”及办公室幕僚可能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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