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她就梦想做一名法官。儿时的梦想在2003年终于得以实现:那年夏天,通过全省公开选拔,她成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北京申办奥运成功,她的心中又有了一个梦想:“我要是能成为一名奥运火炬手,亲身参与和见证这一举国同庆的大事,该多好啊!”为了这个新的梦想,她报名参加了奥运火炬手选拔。
2008年3月25日,对陈剑文来说值得终生铭记。这一天,经过严格的层层选拔,她从上千名候选人中脱颖而出,最终成为代表长沙法院系统的奥运火炬手。那一刻,她心中涌起的是激动和希望,她对自己说,一定要高举奥运火炬,高扬法治精神,让圣火传递法官对法治的信仰和追求,传递法官对祖国的热爱与忠诚!
兼有法官与火炬手双重身份,陈剑文深知自己所承载的责任与使命:奥运火炬传递的是一种精神,法官当火炬手就要让更高、更快、更强的奥运精神贯穿于伸张正义的司法之中;就要为维护公平、构建和谐不懈努力;就要永怀一颗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真诚之心,为捍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勇于奉献。为此,工作中她率先垂范,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她亲自调解看似无法协调的案件,使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为有效解决民众申诉信访之难、科学建立法院涉诉信访长效机制,勤于思考的她深入调研,写下了专题论文与制度性的建议。
作为一名肩负长沙市上千名法官期望的奥运火炬手,她深感责任十分重大。她说,当好奥运火炬手,是一件事关民族精神、事关法官形象的大事,我一定要将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当代法官形象展示在世人面前,一定要以美好的法官形象将法治精神与奥运火炬一同传递下去!
赵文明 梁建军
本报长沙6月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