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从事网络侵权盗版活动,北京中搜在线软件有限公司(简称“中搜在线”)日前被河北省版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用于侵权的服务器,罚款10万元。河北省版权局版权处处长潘海波表示,“中搜在线”并不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或搜索、链接服务,还通过自设服务器存储、传播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直接从事网络侵权盗版活动,属于典型的侵犯音乐网络传播权案件,应予依法惩处。
自2006年11月开始,国际唱片业协会北京代表处经过大量的调查分析比对发现,通过中搜网进行搜索,总有来自某9个网址的链接大量出现,其下载速度明显快于其他第三方网站,但这些网址均没有对应的网站可供访问,而且来自这9个网址的歌曲只有通过中搜才能搜索到。该代表处怀疑,这绝非普通的、常见的非法存储了少量音乐文件的第三方网站,而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大规模侵权行为。后经调查,这些网址对应的IP地址属同一IP段,均为河北沧州网通所有。2007年12月,国际唱片业协会北京代表处针对这9个网址(服务器)向河北省版权局正式提出了行政投诉。
河北省版权局版权处接投诉后立即展开了对被投诉IP地址的调查,初步确定涉嫌侵权的IP地址对应的服务器位于河北沧州和任丘两地。河北省、沧州市两级版权局的十几位执法人员进入沧州网通公司。沧州网通确认,涉案9个网站所对应的7个IP地址均属其所有,并证实相应的3台服务器的所有者为北京“中搜在线”。3月14日,中搜网派代表赴沧州接受了行政执法部门的调查,并承认了侵权事实。
对于河北省版权部门对“中搜在线”进行依法查处,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法律经济系教授李振凯表示肯定。他同时提出,网络侵权“稍纵即逝”的特性对版权执法是一个挑战。网络侵权的相关证据可能在瞬间“灭失”,因此战机不可贻误。
潘海波表示,在查处网络侵权案的过程中,网络服务提供商的配合至关重要,目前,河北省版权局与通信管理部门已初步建立起版权执法合作机制,但他坦言,在具体执法中如何使其更好地发挥效用,还需进一步实践探索。
本报石家庄6月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