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可在大陆和港澳地区报名参考
作者: 徐盈雁
台湾居民可在大陆和港澳地区报名参考
考试合格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者可在大陆申请律师执业
本报北京6月5日电(记者徐盈雁) 今年是台湾居民首次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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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陆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可以登录中国普法网,在台湾居民预报名通道进行网上预报名;随后,按照居所地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可以登录司法部网站在台湾居民预报名通道进行网上预报名;随后,按照香港或澳门考区承办考试组织工作的机构所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报名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为方便居住在台湾岛内或外国的台湾居民来大陆报考,司法行政机关在广东省深圳市和福建省厦门市专门设立报考点,负责办理台湾居民的报名和考试工作。报考人员须自行选择和确定以上报考地点,登录司法部网站在台湾居民预报名通道进行网上预报名,并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广东省深圳市的现场报名地址是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6号天平大厦四楼,福建省厦门市的现场报名地址是厦门市金山西路1号(厦门市司法局办公大楼)202室,两个报考地点的报名时间均为7月5日至20日。
台湾居民在考试报名时,应当向受理报名的机构提交以下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提交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复印件的,须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受理报名的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报名人同时提交其他有关证明。
在大陆报名的台湾居民,应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场参加考试;在香港或澳门报名的台湾居民,应在香港或澳门考区承办考试组织工作的机构所确定的本地考场参加考试。
记者从司法部了解到,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可以根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台湾居民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在大陆申请律师执业的,依照司法部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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