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手拿着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书”的张文(化名),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门口,向着为他送行的检察官们深深鞠了一躬。在检察官们的帮助下,张文终于可以踏上去往北川的返乡路,去寻找自地震起便已失去联络的父母双亲。
今年20岁的张文,来自四川省北川县的黑水村,是一名羌族小伙子。今年春节后,张文来到北京市昌平区的一个工地打工,可来京不到一个月,他就因工作上的琐事,一时冲动用铁管将工友许某打伤。根据诊断,许某被打成左股骨内上髁裂纹骨折、右顶骨凹陷性骨折,法医鉴定为轻伤。3月22日,张文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4月3日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
5月12日,身在看守所内的张文通过电视看到,四川汶川发生8级地震,而他的家乡北川是此次地震的重灾区。了解到家乡的灾情后,张文认定自己的父母已经遇难,一下子对生活失去了希望。从那时起,张文开始不吃不喝,不断责备自己“不争气”。
地震发生的第二天,昌平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来到了看守所,对来自四川重灾区的在押人员进行慰问。座谈中,检察官发现张文的情绪非常低落,一再说自己想回家寻找失去联络的父母亲人,能为家乡救灾出点力。了解了张文的情况,检察官们开始多方帮助张文寻亲,可始终没有与其父母取得联系,只与其在京的姐姐打通了电话。
5月26日,张文故意伤害一案被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王柏江迅速审阅了预审卷宗,当天就直奔看守所提讯了张文。了解完案件的来龙去脉,昌平检察院从检察长到承办检察官共同进行了研究,一致认为张文的案件完全有条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促成双方民事赔偿的和解,也只有这样张文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回到家乡寻找亲人。
确定了案件的办理方法后,5月27日,张文的姐姐、被害人许某被约到了检察院,在王柏江的主持下,商谈民事赔偿问题。张文的律师也把6000元的代理费交还给张文,帮助他凑足赔偿金。
促成了张文与被害人之间的谅解,但是张文的刑事责任如何认定,检察机关又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
5月30日上午,昌平检察院公开宣布了对张文的不起诉决定,同时张文也将10000元的赔偿金交到了许某的手中,两人握手言和。听着检察官们宣读对自己的不起诉决定书,张文流着眼泪说:“今天我能够出来,谢谢王检察官对我的关怀,谢谢被害人对我的谅解,同时还要感谢我的父母和姐姐为我做的一切。我回家以后一定好好工作,报答所有关心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