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6日电(记者高莎)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张世峰今天在民政部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5月17日,民政部、公安部、卫生部出台了意见之后,四川省民政厅立即根据三部委的意见,实行免收火化等基本费用的规定。
张世峰说:“我们注意到最近有媒体和网民反映,在地震灾区的部分殡仪馆,对地震遇难者遗体火化、骨灰认领收取高额费用一事,是不符合实际的,有一些存在一定的误解。”
张世峰说,由于汶川特大地震的突发性,在开始的时候很多政策是根据情况逐步制定和完善的。5月12日到15日,当时在四川省内,对于遗体火化收费问题并没有出台新的政策。这是由于当时在灾后主要是紧急抢救,是救命的问题。因此这些费用是按照过去的有关规定执行的。5月15日,四川省民政厅根据当时遗体处理的情况,紧急研究,并明确了对于震灾中遇难的遗体火化,实行先挂账,暂不收火化费。基于这种规定,从5月15日开始,四川省灾区许多殡仪馆就开始了退还火化费的工作。从5月17日之后,四川境内火化都免收火化等基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