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闽清人黄某某只是一个农民,可他却凭着三寸不烂之舌,以高利息骗取亲朋友好友的信任,狂骗了500余万元。日前,闽清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黄某某批捕。
黄某某今年46岁,是闽清县上莲乡的一个农民。黄某某刚开始做生意时,也赚了一些钱,但由于黄某某花钱大手大脚,所以没有积蓄。
2003年开始,黄某某的生意开始亏损,手头也越来越紧。黄某某开始陆续向同村的人借钱。由于担心别人不肯将钱借给他,黄某某就编造了投资房产、开采矿山等借口,还承诺月息1.6%至7.5%。见黄某某家境不错,投资的又是赚钱的生意,不少人都将钱借给黄某某。
一开始,黄某某还能靠做生意赚的钱和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按许诺的高息还本付息。可时间一长,黄某某就觉得还款很吃力了。为了补“大窟窿”,他索性就抬高利息借钱。几年下来,黄某某借款累计500多万元,黄某某已无力偿还这些债务。
为了逃避债务,2007年3月,黄某某与妻子协议离婚,协议约定所有的债务全部归自己,房子和儿女归妻子。随后,黄某某潜逃在外。见黄某某不见了,债主们才纷纷向公安机关报案。2008年4月29日,黄某某被北京市公安局抓获。
(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