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宁风通讯员张建忠)近日,山西省忻州市检察院对该院3名违规人员亮出“黄牌”予以警告,如果他们再次违规,就会被亮“红牌”,受到调离岗位的处理。这是该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出台的20多项管理处罚规定之一。
忻州市检察院利用正反两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在抓典型、树新风的同时,先后出台了“八不准”等20多项管理处罚规定,以及上岗签到、不定期查岗、明察暗访、八小时以外督察等制度,对违规者将在该院局域网上亮“黄牌”以示警告,违规2次以上者,就会被亮“红牌”,将受到调离岗位的处罚。
另外,忻州市检察院还严格了办案流程,实行一案三卡,一案一跟踪制度,强化了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充分发挥了人民监督员的作用,同时还主动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较好地杜绝了以案谋私、以案谋情、案外交易等问题的发生,使每一起案件都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