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6月8日电(胡善安)国家财政将补贴福建省推广200万只节能灯,补贴受益对象包括城乡居民用户和大宗用户,其中,城乡居民用户每只节能灯将给予50%补贴,大宗用户每只节能灯将给予30%补贴。
据福建省经贸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通过统一招标确定节能灯供货企业及产品规格型号、协议供货价格。
福建省将推广使用中标的两家企业厦门通士达有限公司和浙江晨辉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的节能灯。其向居民用户提供的产品保质期不少于2年,向大宗用户提供的产品保质期不少于1年。
据了解,节能灯比普通白炽灯节电60%至80%,而使用寿命比普通灯长4至6倍。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