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松)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的要求和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成立四川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近日,我省成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通知要求,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阿坝6市(州)及其所属受灾县(市、区)、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省级有关部门及其它市(州)视情况设立工作协调机构。
领导小组拟从三方面开展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抓紧建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梳理查找前阶段款物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下一步监管工作重点;加强款物管理使用重要信访线索的分析、督查,保持查办违纪违规案件及问题的高压态势,督促做好公开公示工作。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欧泽高任领导小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