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着领导填写进京审批表 顺利办手续帮外地毕业生落北京户口 违规行为长时间内没被察觉
钻空子劳资员贩卖“进京指标”
事成后收好处费被认定构成受贿罪 此外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网上帖子也在兜售“进京指标”
利用管企业人事、劳资事务的职务便利,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劳资员王某竟然私自贩卖起了“进京指标”。
她最终被检察机关发现并查处。
日前,朝阳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个普通的劳资员是如何将手中的权力转化成金钱的,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结交密友
劳资员为得到关照 结交社保局俩朋友
王某1965年出生,大学文化。1994年她来到属于国有企业的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劳资员直至案发。
王某身边有几个要好的朋友,而在这些朋友当中,在北京市某社会保障局工作的赵某和李某则是和王某关系最密切的了。
赵某和李某原本是一对夫妻,都在社保局工作,赵某负责计算机管理,李某负责一些行政事务。作为建筑公司劳资员的王某,由于工作的原因于2001年开始和赵某、李某夫妇接触。
在王某看来,结识这对工作在社保局的夫妇实在是太重要了。一是自己的单位有很多社保业务需要办理,在社保局里有朋友自然会得到关照。
另一方面,王某自己也有很多的亲属和朋友都到了退休的年龄,如果在社保方面有求于自己的话,自己也能帮上忙。基于这两个目的,王某和赵某夫妇的关系开始逐渐升温,以至于当赵某和李某打架时都要王某出面来调和。
初尝甜头
受到密友“关照”骗社保金得好处
从2002年开始,王某和赵某之间的关系开始变得不同寻常。
原来,北京市自从全面推广社保制度以来,经常有一些人会因为过期等原因无法补缴从前的费用,因此领取的社保金额较少。
当有人求赵某帮忙时,赵某就开始在自己管理的计算机上做文章。他利用计算机后台管理的机会篡改数据,为这些人违规更改了数据。而此刻他还需要一个外单位的人来配合,于是他就想到了王某。
经过和王某密谋,王某答应成为赵某的帮手。于是,她就在赵某所在的社保局前台把赵某经过篡改的单据打印出来,再私下里交给赵某,协助他骗取社保资金。王某从中也会得到一些好处。
这种小恩小惠使得王某很是感激,以至于在面对办案单位讯问时,王某还很无辜地说:“那是赵某给我赚钱的机会。”
投桃报李
背着领导私自填审批表 帮密友办多个进京指标
因为得到了赵某的“照顾”,在2003年赵某找到王某第一次办理进京指标时,王某很爽快地答应了。
2003年4月,赵某找到王某,他知道王某所在的公司属于国有企业,有进京指标,所以希望王某能帮忙,替朋友的孩子办理进京户口。
王某在单位里负责公司员工考核、招募新员工的工作,而新员工招募的工作就有机会将外地户口的人员变成北京户口。
虽然说王某上面有劳资科长,但是科长对所有的业务并不具体负责,一般都是放手让王某自己去做。王某就背着科长私下里给赵某提供的多名大学毕业生填写了《北京市人事局外地生源进京审批表》。
这些审批表填写完后,王某又偷偷地加盖了单位的公章,并报送到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上级单位。
很快,上级单位批复同意接收这些外地生源进入公司工作。经过层层审批,这些学生最终拿到北京身份证,正式成为北京市民。
但实际上,赵某所介绍的这些毕业生根本不在公司工作,他们只是临时把户口都落在了公司的集体户口上,当他们购买了房屋后就都纷纷将户口迁出。
由于这些人不上班、不拿工资,所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公司、人事局、公安局等部门都没有发现王某的这一做法。
而当赵某表示要对王某进行感谢的时候,王某则很大度地表示:“举手之劳,何足挂齿!”愣是一分钱好处费也没有收。
故伎重演
再次“卖”进京指标 拿到两万元好处费
2005年年初,赵某因琐事和李某离婚。虽然二人离婚,但是赵某和李某两人都依然和王某保持着密切的关系。
2005年3月,李某来到王某的办公室,求王某帮她办理两个大学毕业生进京指标,王某丝毫没有推辞。从2005年4月开始,王某故伎重演,为两名大学生办理了北京市的身份证和户口。
事成后,李某交给王某两万元。这次王某只是推托了一下就欣然收下了。在王某看来,这种事情辛苦劳神,并且是为人解决了人生中一个大问题,所以收点好处费也是理所当然的。
办理进京指标流程对比
●正常情况:在京外地户籍毕业学生,寻找有进京指标的国有企业或高科技企业
●案中情况:被告人王某受人之托
●正常情况:企业决定招聘该学生,并为其填写《北京市人事局外地生源进京审批表》
●案中情况:被告人王某背着领导,私自填写审批表,偷盖公章
●正常情况:审批表交到人事局审批,人事局批准后向公安局出具入户通知的文件,公安局出具《入户证明》
●案中情况:王某私自为毕业生办好的手续在这一步骤中按程序进行审批
●正常情况:学生到应聘单位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领取身份证
●案中情况:托关系的毕业生顺利领取“北京身份证”
●正常情况:学生档案、户口均落在应聘企业,满三年后可以自行转出,或可以在学生在京购买房屋后转出
●案中情况:托关系的毕业生根本不在公司工作,他们只是临时把户口都落在了公司的集体户口上,当他们购买了房屋后就纷纷将户口迁出
由于这些人不上班、不拿工资,所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公司、人事局、公安局等部门都没有发现王某的这一做法
露出马脚
密友东窗事发 交代问题引出指标事件
2006年11月,赵某因为私自篡改社保局后台数据、骗取社保资金的事情被警方抓获。
赵某在看守所中所交代的一些事情引起了检察机关的重视,这其中就有伙同王某为外地学生办理进京指标的事。
2007年1月下旬,李某被检察机关传唤协助调查。开始李某还想狡辩,但发觉检察机关已经掌握大量证据后,李某采取了沉默的方式来回避问题。
从检察院回来后,李某立即给两名已经办理了北京户口的学生打电话,与其订立攻守同盟。但是她哪里想到,两名学生在面对检察机关询问时很快就如实交代了自己花钱办理进京指标的问题。原来,两名学生一共给了李某7.8万元,而李某则只给了王某两万元。
2007年2月9日,王某被检察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涉嫌的罪名是受贿罪。2008年3月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记者发现
网络帖子公开叫卖进京指标
“现有大型国有企业进京指标(人事部指标)可以转让,要求是应届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均可。您的户口和档案将在该国企存放三年,三年之后可以获取北京户口。在此期间不影响您的工作和生活……”
记者在许多大型网站上看到了这样的帖子。而一些大型人才招聘会上,也有人兜售进京指标。
6月2日晚,记者以购买者的名义与一名出售进京指标的广告发布者有过这样一段对话:
FW:进京指标是真的吗?
出售者:绝对是真的,我先不收钱,先给你办,等我拿到你的《入户证明》你再给我钱。
FW:全部办理完要多少钱?
出售者:十万,不二价!
FW:我需要到落户企业去上班吗?
出售者:你傻啊?你自己找工作,我只管把户口给你办到北京,不会管你的工作问题。再说人家企业基本上不招人了,企业领导也是想用这些指标弄几个零花钱。
FW:一旦被查出来,不就白忙活了吗?
出售者:这些环节都是很隐蔽的,不管是人事局还是公安局,根本没人去复查,我们办这事情的都不怕,你怕什么?
法官点评
涉案人员身份不同定罪不同
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有上述行为的,按受贿罪定罪处罚。
经过审理,朝阳法院承办法官认为,本案中的被告人王某作为在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的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王某能够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故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国有企业内部人员“卖指标”构成受贿罪,那么其他的社会人员,如果公然叫卖进京指标,又是否触犯刑律呢?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教授裴广川表示,如果这种人承诺能够办理,也收取了事主钱财,但实际上并没有这种能力,则构成诈骗罪;如果其最终将收来的钱,全部或部分交给了某个国有企业人员,由像王某这样的国企人员进行办理,则构成行贿罪。
名词解释
进京指标:进京指标是指由北京市的用人单位,向北京市人事局申请的招聘京外生源统招应届毕业生的用人指标。它是毕业生就业落户北京的前提条件之一。
文/特稿记者王洪禹记者付中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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