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都存在大包转二包,二包转三包,甚至延展到四包的承包经营模式。许多分包企业在缴付定金后的施工过程中,常以资金运转不开,工程款未到或需等待验收为由,迟迟不支付工人工资
近年,全国各地都会有因工资拖欠而引发的案件。
2007年,仅广西省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就接到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立案749件,涉及农民工7196人,拖欠农民工工资2013.775万元。据不完全统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例80%集中在建筑行业,造成原因复杂多样。
5月15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建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通告》,规定:凡是在北京市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及劳务分包企业,都应当在银行建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专项用于发生“欠薪”时保障支付农民工工资。
同时,劳动部门还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劳务费”专用账户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劳务分包企业劳务费或农民工工资。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资保证金不少于10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不少于50万元。
此外,用人单位还要按月将农民工工资打入该专用账户中,这就意味着,以后农民工可以不通过老板而直接持银行卡领取工资。给农民工的一剂定心丸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建筑行业存在转包等盘剥式经营方法。几乎在所有企业运营过程中,都存在大包转二包,二包转三包,甚至延展到四包的承包经营模式。许多分包企业在缴付定金后的施工过程中,常以资金运转不开,工程款未到或需等待验收为由,迟迟不支付工人工资。有时,即使总承包企业下拨了工程款,常也会在转包过程中出问题,层层推卸责任,最终造成建筑工人难以拿到工资。
来自河北保定的郝先生盼望新的保障制度能尽快落实。郝先生在北京市久安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担任工程带班小组长,负责监督工人,按月给工人发工资。“公司若真能在银行建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我就能睡个安稳觉了。”按说,郝先生也算是个小包工头,下边的工人不知总公司在哪儿,只知道是给他干活,月底找他要工资。他担心哪天公司不见了,或拿不出钱了,他该怎么办。
记者见到张汉清时,他说:“我有两个愿望,一是城管不要再来抓我;二是要干一天一结工资的散活。”张汉清有一手好木匠活计,春节后来京,在昌平区一个建筑工地做活,说好15天开一次工资,但被拖到20天,再后来,干脆连包工头都找不到了,四五千元就这样打了水漂。
张师傅在外打工十几年,被欠薪的钱加起来也有两三万元了。原以为在北京干活,不会有这种事情,没想到还是被骗。伤透了心的张师傅,索性不再去建筑工地找活。在他看来,尽管散活不好找,还会因影响市容被城管抓起来,但至少可以干一天结一天,钱到手后心里踏实。听说北京市新出台的政策时,他激动地说:“有了这个政策,不再怕要不回工资了,看来我得找个工地去干,不用在这儿苦等了。”
记者了解到,在北京清河镇小营区和六里桥一带,聚集着像张汉清这样来自山东、河北、四川的瓦工、木工,他们大多来自建筑工地,有的是因为建筑工地上时间安排紧,没有自由;更多的是因为工地上发钱少,且工资没有保障,两三年的打工经历,都经历过工资被拖欠的情况。
来自山东省的赵师傅现在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一铺路工程队干活,尽管打工十几年,一直未经历过被欠薪的情况。他说:“这是给我们农民工吃了个定心丸啊!”四因素导致工资被拖欠
近年,一些专家学者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例中发现,导致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拖欠工程款引发欠薪。一位监察人员说:“有的开发商同时做几个工程,资金周转不过来时,难以按期按量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垫付建筑材料费用后,根本没钱支付农民工工资。”一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包工头也表示,他们没有按时拿到工程款,无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是非法转包增加风险。据南宁市某建筑企业负责人介绍,在建筑施工中,往往是承包方将工程直接转包出去,收取一定的提成,转包者再将工程转包到下一级,不少工程会经过三次以上的转包。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导致农民工拿不到工钱。一些“黑心包工头”在工程亏本或出现资金困难时,干脆一逃了之。
三是合同不明引起纠纷。由于劳务负责人与承包单位因合同不明引起纠纷,从而牵涉到欠薪的案件。劳务负责人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没有十分准确地标明结算时间等,在结算时引起纠纷。据北京市建委建管科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因合同纠纷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比较普遍。劳务负责人与承包单位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事项不全,细节不明,引起纠纷,导致农民工连带“遭殃”。
四是法律意识淡难自保。据一位资深劳动保障监察员介绍,一些农民工为了能保住“饭碗”,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克扣工资的侵权行为不敢大胆抵制,往往是在离开单位才投诉举报,且常常没有务工结算的相应凭据,这既增加了劳动保障部门调查处理的难度,又助长了某些企业的劳动违法行为,使拖欠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政策保障与部分工人的顾虑
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联合发布并施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筑业企业今后将把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而不是通过“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转发,企业还可委托银行向农民工发放工资。
2006年,建设部又发出通知:所有新进京施工的建筑企业都必须设置工资预留账户,以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截至2007年11月底,据北京市建委统计,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备案人数已达57万,已有530364名建筑业农民工领到了实名制工资卡。
日前,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建委联合发布《关于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通告》,对预留金的数额做了明确规定,再次强调实名制,保证农民工人手一卡,持卡领工资。
然而,公司是否真的能给办卡,卡里是否真的能有足额的工资,仍是工人们心中难以消除的顾虑。“现在我们实行的都是工时制,按小时给钱,平时在结算的时候常常会被12天当作11天计,1个半小时当成1小时计。若是他们打到卡里的钱不足额,我们该去找谁呢?”北京海淀区三义庙一处建筑工地上的工人对记者说。
“即使公司往银行里放了钱,如果到最后,包工头跑了,我们怎样才能证明自己确实在这里干过活呢?”由于还对新政策实施的程序及具体细则不了解,在得知有这个保障制度后,在城建第二集团公司承包工程干活的工人们有了这样的疑问。看来,只有强力推行新制度,并对总承包方实行连带追究制度,才能使农民工们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