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强调:“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开展,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
”
检察机关在深入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这一要求,进一步明确思路、强化措施,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成效体现到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上。
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必须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通过深入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各级检察机关要增强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来谋划、来推进的意识,把各项工作的落脚点放在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国家安全、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上,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更加自觉、主动地把检察工作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必须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政法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通过深入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要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改进检察工作,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入手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和谐稳定,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在执法工作中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考核体系,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必须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依法履职的关系。通过深入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各级检察机关要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关系,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处理好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把两者有机统一起来,防止就案办案、机械执法或者只讲社会效果不讲法律效果,从而损害法治的权威。
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必须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社会和谐。通过深入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各级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推动和谐社会建设。要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从源头上解决群众诉求;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平安建设。要从这些具体工作入手,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水平和能力,保证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