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6月11日电(记者陈先锋)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广州市开始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保障性住房。据悉,采取这种建设方式的首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将于年内开工。
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介绍,这种建设方式的主要特点是政府主管部门确定规划设计条件、户型面积和装修标准、开工和竣工时限、销售价格和销售对象等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开发建设法人。
同时,对参与投标的开发建设单位的信誉、资金实力、设计方案和项目建设等提出了明确的具体要求;对房屋销售、剩余房源的回购使用、经营性配套用房的确权、物业管理等,在公开招标前即进行了规范和约定。
此外,开发项目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优惠政策,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广州市物价部门会同广州市住房保障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据悉,广州市首次采取这种社会化开发建设的白云区松洲新社区项目于2008年6月11日发布招标公告,8月初将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确定项目开发建设法人,并于年内开工建设。
据悉,松洲新社区项目位于社区环境较成熟的广州老城区松洲街,总用地面积为99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9114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7500平方米,按规划要求建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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