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莫斯科6月11日电(记者赵嘉麟)俄塔社11日援引克里姆林宫新闻局的消息报道说,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当天签署联邦法律,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这一条约是2007年8月16日在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上签署的。
有关批准该条约的俄联邦法律草案于今年5月23日在国家杜马(议会下院)通过,并于5月30日得到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批准。
中国外交部部长助理李辉此前表示,这一条约是规范成员国相互关系准则的重要政治、法律文件。它把成员国人民“世代友好、永保和平”的思想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对促进成员国睦邻互信和互利合作,构建和谐地区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合作组织由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6个成员国组成,于2001年6月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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