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6-12 02:5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6月11日讯为深刻吸取“6·3”事故教训,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与省运管局今天上午召开会议,决定全省交警、运管联合行动,集中整治客运交通违法行为。
6月3日6时50分,在朔州市平鲁区境内发生一起重型货车与营运客车相撞的恶性交通事故,造成22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重型货车在连续转弯的上坡路段违法越线超车,客车严重超员(核载17人,实载24人)的情况下超速行驶,两车正面相撞。这是继2005年沁源“11·14”特大交通事故之后的又一起损失惨重、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吸取事故教训,会议决定对全省客运交通开展集中整治,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和运管机构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载、超速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禁各类货车、拖拉机载客。发现客车超员要依法从严、从快处罚。并将处理结果抄告同级运管机构,由运管机构记入所属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档案。(辛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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