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解娟邓继光)哈市一男子因酒后驾车与女友在车内发生争执,迁怒他人,将一路人刺死。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许鹏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许鹏现年30岁,1993年曾因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于1998年犯奸淫幼女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2003年被释放。
2007年8月20日20时40分许,许鹏酒后与女友驾车回住所途中,两人发生争执。在道里区上海街,许鹏停车殴打女友。恰逢被害人范某某、关某某途经此处观望,引起他的不满。许拿起放在车内的一把刀,下车辱骂二人,并用刀刺中关某某右腹部及左上臂,关某逃走。许又刺向范某某头、胸、腹、背4刀,将范刺倒后与女友驾车离开现场。被害人范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鹏酒后持刀行凶,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依法判处许鹏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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