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皂角街道办建立举报制、公示制

  确保救灾物资发放到群众手中什邡皂角街道办建立举报制、公示制

  皂角街道办吗,我领的受灾群众救灾补贴被村民小组长扣了1000元。”接到举报后,什邡市皂角街道办立即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原来是该群众的丈夫签字领了救灾补助1240元后,将原来欠组长的1000元还了,纯属误会。

  在救灾物资、资金管理工作中,什邡市皂角街道办大力推行举报制和公示制,强化监督力度,杜绝不规范的行为出现,有效确保了救灾物资发放到群众手中的。该制度明确,街道各受灾群众安置点以及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专门的救灾物资资金收发制度,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街道办纪工委对物资和资金的发放进行全程监督,并向辖区公布了举报电话。同时,各点必须将救灾物资和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公示,做到救灾物资和资金的有序发放,确保把救灾物资、资金按政策及时发到受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