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骗亲朋百万元豪赌输光
亲姑姑报案 南昌县一嗜赌妇女落网获刑14年
“姑姑,我朋友在赣州开了一家超市,现在资金周转不过来,你借6万元给我,利息按每月1分半计算!”“投资30万元入股,若参与管理,年终分红股金50%,若不参与管理,年终分红股金30%”……一句句带有诱惑的语言,让南昌县的胡小妹在三个月里从亲戚朋友手中借得100余万元,这些钱并没有投入经营,而是全部被挥洒在赌楼里。
赌楼里借高利贷全输光
38岁的胡小妹是南昌县人,没有正当职业,家中依靠丈夫的工资生活。如果不是染上赌博,胡小妹不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熟悉胡小妹的人透露,2005年5月的一天,闲来无事的胡小妹在朋友赵某(记者注:此人专门在赌楼负责放高利贷)的邀请下,来到安义县一家赌楼赌博,没有玩过牌九的胡小妹很快将1.5万元输了个精光。
据胡小妹称,本想输了就算了,但在朋友赵某的蛊惑下,她向赵某借了6万元高利贷去扳本,结果有去无回。在赵某开始催债时,她计划找人借钱还高利贷。她不认识什么大款,于是把目光盯上了亲戚朋友。
骗走亲姑姑近70万元
胡小妹将经济条件好些的亲戚一一在脑海里过了一遍。最终,她选择向亲姑姑胡某借钱,因为胡某是在南昌县某机关上班,有些积蓄。
“姑姑,我朋友陶某红在赣州开了一家超市,现在资金周转不过来,你借6万元给我,利息按每月1分半计算!”2006年5月3日,胡小妹见到姑姑时,开口借钱。由于胡小妹所提到的陶某红,胡某认识,知道陶某红在赣州开了一家超市,有还债的能力,当即同意了。
“陶某红用另一个名字在信用社开了一个账户,你只要把钱存在这个账户里,她就可以收到。”几天后,姑姑将6万元钱打过去。胡小妹立即来到银行将钱取出,还给一直在催债的赵某。
胡小妹刚还了赵某高利贷,几天后,她又鬼使神差地来到赌楼,一心想着扳本的她再次从赵某手中借高利贷赌博,同样以输收场。十天后,胡小妹再次找到姑姑。“陶某红开的超市要我搭股经营,出资20万元,每年就有10万元的分红。”这不就是在捡钱?没有想过亲侄女会欺骗姑姑的胡某相信了,当日往指定的账户里打进14万元。结果,这14万元在几天内,就被胡小妹全部挥霍在赌楼里。
很快,胡小妹再次上门找到胡某,并且胃口越来越大。据胡某借款记录上显示,5月23日至8月16日,胡小妹从胡某手上借钱近50万元,加上开始借走的20万元,共计近70万元。这些款项当中,有一部分还是胡某向朋友借来的。
怂恿他人向自己丈夫借钱
胡小妹步入赌博旋涡越陷越深,她不但伸手向姑姑借走近70万元,同时还向其他朋友借钱,其中还包括自己的丈夫,这些钱都在赌场被挥霍一空。
胡小妹向侦查机关供述,2006年5月,胡小妹找到朋友陶某娟,并让她出面向自己的丈夫借3万元,借钱理由是“陶某娟弟弟要做生意,急需资金”,最终,陶某娟出具一张借条后,从胡小妹丈夫手中借得3万元,这3万元很快被胡小妹拿走,挥洒在赌场上。
据查明,在这之后,胡小妹还多次找到陶某娟,以做生意要借钱为由,并许诺有高额利息回报等谎言,先后从陶某娟手中骗得29万元。2006年8月8日,胡小妹来到亲戚熊某家,编造自己与赣州陶某红合股开超市的高额回报谎言,骗得熊某8.9万元。另外,胡小妹的舅舅也没能幸免,胡小妹编造理由从其舅舅陶某手中骗得3万元。
跪地请求姑姑别报案
2006年9月1日,发现联系不上胡小妹,姑姑胡某来到南昌县公安局报案,但几天后,当公安民警立案调查时,胡某又改口胡小妹不是诈骗,是经济纠纷,但很快,胡小妹再次向警方报案称胡小妹是诈骗。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2007年5月29日,胡某在接受警方询问时说出了其中的原因。胡某报案后的几天,她在娘家找到了侄女胡小妹,胡小妹当时跪在地上乞求姑姑不要报警,并同意每日还3000元。她担心胡小妹被抓后,追不回被骗的钱,便同意了侄女的请求,但胡小妹按照约定每日还3000元只维持了7天,之后便找不到人了。
嗜赌女被判刑14年
2007年11月16日,被抓获归案的胡小妹被南昌县警方刑事拘留。今年3月18日,南昌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胡小妹涉嫌诈骗罪移送南昌县人民法院审理。
近日,南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胡小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虚构事实,编造谎言的方法,骗取他人人民币109.7万元用于赌博挥霍,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胡小妹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万元。
文/王俊伦 记者叶伟 实习生 刘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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