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企业上市、重组、改制成本
武汉城市圈试行公司股权出资
本报讯(记者胡江南 通讯员彭为红 李保华 实习生李昭)昨日,省工商局发布并试行《武汉城市圈公司股权出资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省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均可以公司股权作为出资,在武汉城市圈内投资设立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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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目前,国家对股权等非货币出资的登记办法尚未出台,全国仅有长三角地区和重庆市进行股权出资试点。我省实施的《武汉城市圈公司股权出资登记管理试行办法》范围放得更宽,登记程序更简明。
该《办法》共有18条,明确股权出资即为投资人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作为出资,投资其他公司的行为。股权可在银行抵押贷款,贷款资金也可出资办公司。不仅降低企业重组改制成本,也拓宽企业投资、融资渠道。
“最受益的将是改制和拟上市企业。”省工商局总经济师李跃春说,允许股权出资,意味着“虚拟资本”作为出资形式在制度上得到保障,可大大降低企业上市和重组、改制成本,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激发并购重组的内生性动力,激励企业做大做强。
该《办法》还在股权出资时限定5道门槛:投资人用于出资的股权权属清晰、权能完整,且已足额缴纳;应当由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股权和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70%;股权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以股权出资的,应当经被投资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价。
该《办法》已在省工商局门户网站(https://www.egs.gov.cn/structure/index)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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