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6月13日电(记者李丽静)记者日前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该省对农村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新建校舍使用寿命50年以上。
据介绍,河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日前对全省已上报的2008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进行了认真审核,要求各地对已被列入维修改造工程的学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留有资金缺口,不得搞“半拉子”工程,确保新建校舍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
河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要统一在县级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财政专户,中央和全省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各项专项资金都要进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不得下拨乡镇和学校。县级对专项资金要加强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县级报账、集中支付。各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加重农民负担,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一经发现,将收回中央和省专项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河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还要求,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从事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各地要健全项目工程档案,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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