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杭州5月12日消息(记者王权)浙江省委省政府12日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
“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包括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重大项目建设计划、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计划、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计划、低收入群众增收计划、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计划,是浙江省未来5年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
“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除了重视经济发展“硬环境”建设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重大项目建设、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计划外,特别提出了低收入群众增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依法保障公民权益等社会发展计划,以解决经济快速发展下掩盖着的诸多不平衡问题,全面改善民生,让全省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由“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工程”组成的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用5年时间,使全省70%以上的农村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超过4000元,低保标准提高到2500元以上;70%以上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2007年当地城镇低保标准4倍。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计划提出了就业促进、社会保障、教育公平、全民健康、文体普及、社会福利、惠民安居、公用设施、民工关爱等十大工程,使公共服务覆盖城乡、区域平衡、全民共享。
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重点抓好公民人身财产权益,公民社会权益,公民经济权益,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公民救济权益的保障,以解决基本民生领域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使公民权益保护和实现程度得到明显提高。
浙江省政府将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各项行动计划协调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省级牵头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督查考核和指导服务。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落实行动计划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