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任免一批厅级干部
近日,(湖南)省委向各市州委,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下发文件,任免一批干部。
经省委研究同意:
王群同志任株洲市委副书记;
张湘涛同志任长沙市委政法委书记;
免去谢树林同志的长沙市委政法委书记职务;
免去黄进良同志的省政协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肖刚强同志任省总工会党组书记;
免去石光明同志的省总工会党组书记职务;
刘革安同志任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
免去周乐红同志的省总工会副巡视员职务;
李挚同志任省总工会党组成员;
黄新民同志任省总工会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免去刘德明同志的省总工会纪检组组长职务;
沈万隆同志任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免去其省委办公厅接待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郭树人同志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免去其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职务;
常世雄同志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尧臣同志任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谢立三同志任省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
免去李翔同志的省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彭迪成同志任省韶山管理局巡视员,免去其省韶山管理局纪委书记职务;
晏晓明同志任省韶山管理局纪委书记,免去其省韶山管理局副巡视员职务;
蔡建和同志任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试用期一年)、常务副院长;
免去彭军良同志的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副院长职务;
胡旭晟同志担任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谢佑卿同志不再担任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职务;
魏炯先同志任省社会主义学院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曾智夫同志任省委办公厅接待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希慧同志任省总工会副巡视员、党组成员;
谢勇同志不再担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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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省政府近日向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下文,决定:
免去戴军勇同志的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吴亚中同志的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工司总经理职务。 (新华网湖南频道-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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