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3日电 台湾嘉义县两名轻度智障男子,涉嫌在去年三月间,共同强行性侵患有中度智障的女子。嘉义地方法院审结,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及七年六个月重刑,全案仍可上诉。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法院的判决书指出,被告之一的吴姓男子是轻度智能障碍,去年三月五日搭载被害人到住处,性侵得逞。
隔天再载被害人到嘉义市寻找陈姓男子,陈姓男子也是轻度智能障碍,两人把被害人带到一处空屋内,先后强制性交得逞。
嘉义地方法院审结,经精神鉴定,被告两人都没有达到精神耗弱或心神丧失地步,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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