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6-14 03:45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一年至少提交1件提案,反映1条社情民意信息
本报6月13日讯(记者赵向南实习生冯富渝)“省政协委员一年至少提交1件提案,反映1条社情民意信息,五年届内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学习。
如果委员一年内有两项未履行,提出批评;一年内有三项未履行,按有关规定按程序做出相应处理并告知本人。”在今天闭会的十届省政协二次常委会通过了《山西省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管理办法》(试行),对委员履职作出了细化规定。
政协委员既是荣誉,更肩负着参政议政的神圣职责。但有个别委员履职意识不强,视察不参加,开会常缺席,有的甚至从来不写提案,不反映社情民意,被群众戏称为“哑巴委员”,有的委员在一届五年中提不出一条提案。
今天通过的《山西省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管理办法》(试行),对委员履职规定了8条约束性细则,包括参加会议、视察调研、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政治学习、考核、评优等。
办法规定,省政协委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在会前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并正式答复后有效,并把请假情况记入档案,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密切联系所代表的党派、团体和界别群众,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每年至少提交一件提案,至少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对于委员撰写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省政协责成有关部门负责收集统计,填入委员档案,同时在政协网上发布,并将结果通报本人。
有了新办法的约束,那些只挂名不发言的“头衔委员”以后很难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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