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争抢“地盘”,两个团伙多次聚众在彭水县街头斗殴,并致一人死亡。昨日,市四中院对刘刚等32名被告人公开宣判,判处主犯刘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自2002年以来,彭水县以张铃珏、杨朕为首的两个恶势力团伙出于“壮大势力”、“提升名气”的动机,各自纠集数十人相互对峙,多次发生持械斗殴。
在2007年7月8日的一次械斗中,张铃珏团伙中的蔡宸宇身亡,无辜行人张某受伤,而杨朕团伙的刘刚是这次械斗的主犯。
法院查明,主犯刘刚在读书期间品学兼优,曾见义勇为下河救人。对自己的误入歧途,法庭上的刘刚后悔不已。
记者唐中明通讯员艾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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