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6月14日专电(记者李慧颖)福建省日前出台政策,鼓励资源性商品和重要原材料进口。对于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相关产品和技术的企业,最高可予以人民币50万元的贴息资金支持。
福建省外经贸厅、财政厅联合出台政策,由省级财政安排外贸进口贴息资金,对于近三年来守法经营、无相关违规行为,且当期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贴息范围的产品和技术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以贴息方式给予资金支持。
申请贴息资金支持的产品和技术为上年第4季度和本年1至3季度进口的商品;每年予以贴息的进口技术和产品类别,由省外经贸厅和省财政厅根据福建外经贸发展实际情况和鼓励进口的产品目录确定;其中,重点支持资源性商品、重要原材料、先进设备和大宗特色商品等。
按照政策,贴息率由福建省外经贸厅和省财政厅根据每年支持重点、年度贴息资金盘子以及符合条件的项目本金总额等因素确定,对不同类别产品分别采用不同的贴息率;贴息率不高于贴息清算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一年期贷款利率的50%;单家企业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50万元,对单个项目按贴息率计算出的贴息金额低于1万元的不予贴息。
另外,相关部门将以海关统计数据为依据,核定享受贴息的产品和技术的进口金额,乘以一定的人民币汇率,作为计算应贴息的本金。
(责任编辑:郑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