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到客人
的哥以为是财神
2004年年初的一天,的哥李某在昆明丽景园小区附近等客人,一名50多岁的妇女上了车。在车上,妇女的手机总是响个不停,谈话内容都是关于大米、白糖生意的。自那时开始,李某在丽景园小区附近拉客时总能遇到该妇女打车,渐渐地双方便熟悉起来。
回家后,李某和妻子商量,觉得有利可图,并认为刀某岁数那么大,应该不会骗人。随后,李某拿出积攒的8万元来到刀琴芬位于丽景园小区的家中。在刀琴芬家中,李某见到了刀琴芬的女儿刀晓琳,李某得知刀晓琳在做机票生意,丈夫是在银行工作。谈话中,李某觉得刀琴芬家庭富裕,有固定生意收入,于是完全打消了顾虑,将自己的积攒的8万元全给了对方。
一来二去
58万全打水漂
没过几个月,还款的日期到了,刀琴芬告诉李某,投资的8万元已经有3万元的利润,如果把这3万元利润放在本钱里面,到时一起结算赚得更多。听到这么快就有了3万元利润,李某也就没再急着追要借款。期间,刀某每天都要打几次李某的车,到各个大米市场转悠,称是考察行情。2004年6月,刀琴芬打电话告诉李某,在景洪收购大米的钱已经用完,要他再想办法筹钱,等米运到昆明卖了后就结清钱款,李某随后又筹了5万元给刀琴芬。随后,刀琴告诉李某生意做大了,需要更多的钱,李某便陆陆续续地向亲戚借了近50万元给刀琴芬。当亲戚催李某还钱时,李某也开始向刀琴芬催要欠款,但刀琴芬一推再推。直到2005年11月、2006年9月,刀琴芬母女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李某这才如梦初醒。
保外就医
母亲还骗近千万
经公安机关调查,刀琴芬真名刀琴莲,2003年至2005年6月期间,刀琴莲称可以凭借各种关系从景洪购得低价大米、便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共从11位受害人那里骗走了930多万元。刀琴莲每次都是将受害人带到自己装修豪华的家中,想方设法让受害人打消顾虑。
同时,其女儿刀晓琳也谎称自己经营的航班包机和机票代理业务具有高额利润,以相同的方法骗走6位受害人100多万元。两人所骗钱款除部分以分红、利息、本金等名义归还外,其余款项均下落不明。经查,刀琴莲于1997年7月因诈骗罪被景谷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1998年10月保外就医,在保外就医期间,刀琴莲又犯下新罪。
近日,晋宁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刀琴莲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刀晓琳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本报记者 王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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