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协发出延时结账倡议 不提倡饭店“谢绝自带酒水”
针对“宾馆12时结账”的不公平行业惯例,昨天,市消协发出倡议,呼吁饭店行业充分体现“人文奥运”的理念,将每日12时结账时间延迟至14时,让旅客更自由宽松地安排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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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71家饭店响应延时结账
北京市消协认为,宾馆饭店规定统一的12点结账,违反公平正义的市场交易原则,以天为计价单位,消费者的通常理解是一天为24小时的概念,没住够24小时而须12点结账,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对于一些宾馆饭店称此举为国际惯例,市消协认为,如果国际惯例与中国的法律相冲突,那就应执行中国的法律。为此,市消协倡议,奥运会期间,宾馆饭店行业应将结账时间由12时延迟至14时,为消费者提供更满意方便的服务。
据市消协介绍,目前,密云的瑞海姆田园度假村有限公司、北京世豪国际酒店有限公司、北京云佛山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北京密云雾灵山庄等71家宾馆饭店公开响应延迟结账时间。密云县旅游饭店业协会对此发出倡议,将宾馆饭店中午结账时间由12时延至14时,同时不提倡宾馆饭店设置“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或店堂告示。
联合公告支持消费者
针对目前部分餐馆向消费者收取“消毒碗筷费”的情况,市消协明确表示,中小餐馆餐具集中消毒是一个较好的方式,但绝不应该再向消费者额外收费。市消协秘书长张明明确表示,部分餐饮企业将一些配套服务改为收费服务,实质是巧立名目重复收费。餐饮企业不应当将餐具消毒费用转嫁给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餐具是餐饮企业的法定义务。
在一些餐厅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和向消费者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的问题上,消协认为,企业以店堂告示的形式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使消费者被迫接受高价酒水以及对自带酒水收取不合理的费用,客观上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餐饮企业提供的酒水价格应该合理,不提倡设置“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
●观点交锋
律师:延时付款更合理合法
北京泰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家成律师认为,酒店“12时结账”实质上是客人与酒店之间口头合同中酒店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酒店利用其优越的经济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消费者的合同条款。法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因此,应当按照便利客人的角度予以解释和倾斜。律师认为,延时付款的方式更加合理合法。
市民:希望“点对点”结账
记者做了一个随机调查,经常在外出差的多数顾客都对“宾馆中午12时结账”表示不满。顾客刘先生表示,很多时候自己都是凌晨两三点才赶到出差地,半夜入住,可到中午12时就得按一天来结账。如果过了12时没结账,还得续费。刘先生认为,延迟两小时结账很好,但顾客们更希望能直接实行“点对点”结账,也就是什么时候入住,什么时候离开,这样最合理。
酒店:多数不赞成延时结账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北京各大宾馆饭店,多数宾馆饭店都表示,12点结账是国际惯例,如果客人有要求,提前打招呼,酒店可以为有需要的消费者延长结账时间。不过,目前延时结账更多的是一种优惠,而不是已形成一种制度。而且14时才结账,会影响下面的客人办理入住手续。晨报记者 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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