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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抗议台北县联合号海钓船遭日本巡防舰撞沉,保钓人士15日晚间搭乘海钓船出海,船上还挂着“日本滚出钓鱼台”的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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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抗议日本巡逻船在钓鱼台海域撞沉瑞芳籍海钓船联合号,保钓行动联盟11名保钓人士,15日晚间由台北县深澳渔港出海,海巡人员派员随时戒护。“中央社”图 |
台湾“立委”计划星期三搭乘军舰前往钓鱼岛海域考察,拥有钓鱼岛行政管辖权的宜兰县响应配合。宜兰县长吕国华表示,已向“立法委员”登记为宜兰县预留三到四个登舰名额,同时也有渔业界人士正在酝酿发动南方澳渔船组成随行船队,共同前往钓鱼岛海域宣示主权,向日本呛声。
据台媒报道,宜兰县长吕国华指出,周三的军舰出海争“主权”之行,包括他自己、钓鱼岛行政管辖区所在的头城镇长陈秀暖、以及屡传台日渔权纠纷的苏澳区渔会总干事林月英等人都会随行。
至于渔业界筹组中的随行船队,南方澳渔民私下将这个行动取名为“万船齐发”。
不爽日本
反日人士用日本国旗垫便当盒 不满日本舰艇撞沉台湾海钓船和经常在钓鱼岛海域追逐驱赶台湾作业渔民,宜兰县议会民进党议会党团多名议员,昨天中午在用餐时,人手一张上面印有日本国旗的纸张,拿来垫餐盒和放鸡骨头。
议员们说,日本人太过分了,大家实在是气不过,才会拿日本国旗来垫便当盒;压压日本国旗,以消心头怒气。
台“法部”重申对撞船事件拥有司法管辖权 据报道,针对“联合号”海钓船遭日舰撞沉事件,台“法务部”日前声明,检察官可追究日方人员刑责,“法务部”十六日晚间召开记者会,重申司法机关拥有完全的司法管辖权。
“法务部”政务次长黄世铭指出,本案发生在“我国领海”内,而不是发生在“公海”上,因此,本案不适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由于本案系在台湾领域内犯罪,台湾针对本案行使刑事管辖权,并未抵触国际公约及国际惯例法。
(来源:环球网)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