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7日电 国民党“立委”邱毅于2000年台湾选举期间,指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炒作股票,被控违反台“选罢法”案,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今天判决邱毅无罪,全案仍可再上诉。
据“中央社”报道,2000年2月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期间,当时担任候选人宋楚瑜竞选总部发言人的邱毅举行记者会,指陈水扁担任台北市长四年,名下财产不合理增加,且陈妻吴淑珍持有大量股票,与股市操盘手连手炒作股票。
当时陈水扁夫妇对邱毅提告,台湾检方2003年间依违反“选举罢免法”及诽谤等罪嫌将邱毅起诉。台北地方法院2006年间一审判处邱毅四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褫夺公权两年。之后,邱毅提起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去年5月间改判无罪,全案后来被台“最高法院”发回“高院”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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