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下发普通高中新课程会考出补充通知 外国学生要拿毕业证须会考
本报讯(记者李莉)记者今天从市教委获悉,《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会考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已经下发,从2008年秋季开始,凡在本市普通高中就读且有正式学籍的外籍学生,需获得《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必须参加高中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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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在普通校就读的外籍学生一般不单独编班,除可免修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外,其他学科教学均应按照本市学生同等对待。考虑到此前未对外籍学生提出过会考要求,加之目前学校对这些学生的教学安排和要求与本市学生尚有差距,经研究,实施新课改后将对外籍学生参加会考的政策逐步进行规范。从2008年秋季入学开始,不论单独排课的外籍学生,还是与本市学生同步教学的外籍学生均须参加市、区组织的高中统一会考,统一阅卷,但另行确定成绩评定标准;思想政治学科可以申请免考。
按照市教委《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会考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完成本专业规定的课程和教育内容后,可报名参加北京市普通高中统一会考。考试科目原则上可放宽到7个学科,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个学科必考;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6个学科中自选4个学科。所有会考科目达到合格等级,可颁发《北京市普通高中会考合格证》,证书上注明“职技类”字样。
在正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学校(班)就读且有正式学籍的学生,需获得《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除修习合作引进课程外,其他涉及人文历史、思想意识等学科,应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及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安排教育教学,并在参加区县和学校组织的模块考试获得相应学分后,统一报名参加北京市普通高中会考。思想政治、语文、历史3个学科为必考科目,其他学科可由引进学科替代,并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替代科目的考试结果,须按实际考试科目名称和成绩记录。所有会考科目达到合格等级,可颁发《北京市普通高中会考合格证》。
非在校公民,离校2年以上(仍有不合格科目)的学生,原则上可以继续报名参加不合格科目的会考。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后,可颁发《北京市普通高中会考合格证》,证书上注明“社会类”字样。
社会公民原则上不再组织其参加北京市普通高中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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